发布日期:2015-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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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在线月报工作,市编办按照中央和省编办工作部署,健全月报工作机制,完善月报工作责任体系,规范月报工作流程,确保上报数据准确,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水平。
一是健全月报工作机制。明确综合处(组织人事处)为牵头处室负责统筹协调,行政机构编制处和事业机构编制处负责机构和人员编制信息维护和数据核对,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负责数据统计、汇总并督导县(市)区编办、市直各部门(单位)做好信息维护,提供技术支持,处室之间互通互联相互配合,确保月报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建立月报工作责任体系。市编办分管领导负总责,相关处室负责人负主责,各县(市)区编办、市直各部门(单位)分别指定责任处(科)室和责任人,及时上报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维护责任表,进一步明确月报工作责任。对于伪造、篡改、虚报、漏报、迟报数据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时整改,确保月报工作责任落实。三是规范月报工作流程。根据历年季报、年报工作特点,结合在线月报工作的新要求、新标准,明确实名制数据月报时间节点、数据维护要求和审核校验标准,提供系统操作“明白纸”等,进一步规范月报工作流程,确保机构信息、编制信息、领导职数信息和实有人员信息更新维护的及时、准确、完整,保证月报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