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市编办三项举措扎实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

发布日期:2015-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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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的意见》(鲁办发〔2014〕31号)精神,按照省编办部署扩大试点范围的要求,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市编办积极采取三项措施,扎实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
一是立足实际,结合改革,积极扩大试点范围。立足我市实际,本着“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社会关注度较高、利益关联方较多且机构规模较大”的选择原则,以公立医院改革、去行政化改革等行业体制改革为契机,对全市试点工作进行认真谋划。经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协调,研究确定市图书馆、市口腔医院、山东省济南第一中学、市第五人民医院为市直4个试点单位。同时,同步督导各县(市)区在公共文化机构、公立医院、学校确定试点单位30个,进一步扩大了试点范围。二是加强培训,跟踪指导,统筹推进试点工作。一方面强化对县(市)区的培训指导。8月19日,召开了县(市)区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专题培训会,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政策,市登记管理局工作人员重点从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概念、原则、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解读,并对建立法人治理组织架构、制定事业单位章程、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等工作作了说明。另一方面跟踪督导市直试点单位。注重引导市直主管部门和试点单位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稳妥推进相关工作,结合各自实际,搭建法人治理结构基本架构,研究制定试点方案,组建理事会,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理事决策失误追究等相关监管制度。三是加强调度,强化督查,确保试点取得实效。深入试点单位,及时调度工作情况,督促试点单位逐步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同时,将试点工作情况纳入市对县(市)区绩效管理范围,建立县(市)区试点工作台账,强化日常调度和督查考核,确保试点工作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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