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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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清区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以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为突破口,探索建立“建管分离、统一高效”的城市综合管理新形式,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一是“1+2”模式,让城市管理更顺畅。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积极构建适合长清经济社会发展的城市管理方式,在区城市管理局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合署办公的基础上,结合今年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机构改革,构建了区城市管理局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由1人担任的管理模式,且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不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并按照新的职能定位对内部机构进行优化设置。通过职能和机构整合,有效减少了管理部门与执法部门因职责分离而产生的矛盾,进一步破除了“管罚脱节”的体制弊端。
二是“数字城管”,让城市管理更精准。优化整合机构编制资源,着力实现“精确、高效、全时段、全方位”的城市管理目标,加快推进全区城市管理数字化建设。自2013年11月组建了长清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作为区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为确保中心正常履职,在全区用编计划紧张的情况下,连续两年为该中心科学合理地安排了用编进人计划,并协调区人社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公开招聘事业干部4人,基本满足了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日常工作的需要。同时,强化硬件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对全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进行了统一规划和建设,进一步实现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的对接及对城管案件受理、分流、督办等的全程监控。
三是上下联动,让城市管理更到位。遵循“上下联动、责权统一、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原则,在理顺城市管理体制的基础上,结合长清实际,整合全区城管执法资源,及时调整了4个街道办事处所属城管中队隶属关系。即将城管中队由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作为区城管执法局在街道派驻的执法力量,且每个城管中队人员编制分别增至10名。同时,为保证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在区城管行政执法局专门设置了执法督查科,负责对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调整后,全区基层执法力量得到进一步增强,执法范围进一步延伸,基本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无缝隙、全覆盖”的城市建设管理责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