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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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召开市政务服务机构组建工作会议,标志着我市新的政务服务机构正式组建成立。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晓刚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编办主任董建武对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定”规定作了具体说明。
一、推进政务服务机构整合,构建大政务服务格局。新的政务服务机构是在2013年设立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基础上,将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和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实质性整合,同时依托市政务服务中心,整合济南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中涉及土地交易的相关机构、职责和人员编制,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经两轮调整,进一步完善了以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为主体的政务服务机构,实现了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济南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及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中涉及土地交易的相关机构、职责和人员编制的整合,形成政务服务、市民服务热线和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管理模式。
二、科学界定政务服务机构职责,优化机构职能配置。市政务服务机构“三定”规定重点突出三个原则:职责法定,注重与相关部门职责相衔接;政事分开,注重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与政府服务中心主要职责相衔接;严控审批,注重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衔接。在遵循以上三个原则的基础上,对新的政务服务机构职能配置情况进行了细化与界定,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明确职责定位。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政策制定、协调指导、监督考核、拟订发展规划等行政管理职责,其他具体的事务性、辅助性职责由政务服务中心承担,同时明确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建立完善与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工作的职责。二是明确职责调整事项。在将原由其他部门(单位)承担的政务服务相关职责划入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了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公共资源统一规范管理以及相关信息化建设方面的职责。三是对部门职责进行界定。重点对政务服务机构与各相关部门关系进行梳理和界定,并在职责分工中分别对公共资源统一规范管理、土地和矿产交易职责等事项的分工进行了明确。
三、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合理核定人员编制。根据“在本届政府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格遵循从严从紧的原则,在核定市政务服务中心编制时,整合前各单位事业编制共计102名,在充分考虑原机构的综合协调岗位人员整合后可压缩等因素的基础上,最终核定市政务服务中心编制88名,较整合前各机构编制总数减少14名,进一步优化了人员编制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