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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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编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要求,积极部署、主动作为,从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公立医院运行体制、县级公立医院职能定位等多方面入手,着力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
一是科学核定县级公立医院编制。核编工作中,同卫生部门一起,一方面严格执行编制标准,从紧从严核定编制,切实减少领导职数,降低行政成本;另一方面,坚持因地制宜,综合考虑各县(市)区公立医院床位数、等级、类别和门诊量等多种因素,由市编办核定总量,各县(市)区分期分批下达,并对承担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任务较重的医院给予适当倾斜。
二是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在总结平阴县中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大对县(市)区的指导力度,科学界定政府和公立医院在资产、人事、财务等方面的责权关系,积极探索建立理事会等法人治理结构形式。今年又在市群众艺术馆、市美术馆(济南画院)、市图书馆建立了公共文化机构理事会。
三是积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明确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区级公立医院领导职务,对已兼职的,明确清理时限,要求2015年12月31日前辞去公立医院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职务。
四是进一步扩大改革试点面。联合市卫计委、财政局、人社局、发改委、物价局等六部门出台《长清区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明确长清区成为继章丘、平阴、济阳、商河后,济南又一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区县,将全面深化区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制度、监管机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期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运行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