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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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我市市级行政权力清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3月30日,市政府正式印发文件《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济南市市级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济政字〔2015〕7号),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机构编制网站、各有关部门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经清查摸底,市直纳入范围的部门(单位)共报送行政权力事项7876项,经审核确认,共保留52个部门(单位)的3729项行政权力事项,精简52.7%。保留的市级行政权力事项中,行政审批341项、行政处罚2268项、行政强制152项、行政征收30项、行政给付10项、行政裁决8项、行政确认122项、行政奖励46项、行政监督380项、其他权力事项372项以及按省要求不列入市级行政权力清单但需单独公布的审核转报事项19项。
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公布后,市民查询或办理业务,只要登陆相关网站,就可以详细了解办理事项的实施主体、实施依据、承办机构、法定时限、是否收费等信息。同时,清单在不增加行政权力事项的前提下,根据要件、操作流程的不同,相应设置了子项,方便群众根据不同情况查阅相关信息。下一步,市审改办还将继续加强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及时按程序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对权力清单未明确但应由政府管理的事项,相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需列入权力清单的,按程序办理。
另外,今年七月底前,我市还将公布政府部门责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