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全市深入推进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暨机构编制工作会议召开

部署责任清单编制工作

发布日期:201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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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全市深入推进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暨机构编制工作会议召开,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央编委领导重要批示和全国、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机构编制工作,安排部署全市深入推进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和2015年机构编制工作,并组织开展了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业务培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晓刚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编办主任董建武作工作报告。

孙晓刚指出,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希望全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继续发扬群策群力、敢打敢拼的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力创更优业绩。就做好2015年全市机构编制工作,孙晓刚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主动适应机构编制工作新常态。面对新常态,观念上要更新,认识上要到位,方法上要对路,工作上要得力。要把握新形势,掌握新规律,拓展新思路,不断提升工作站位,通过深化各项改革,用改革的红利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二是要突出重点,积极推进,扎实做好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要抓紧启动,倒排工期,加快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同时要注重在重点改革任务上深挖潜力,提高改革质量,突出“含金量”,切实将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推向深入,落到实处。要着力做好优权制权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三是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着力提升机构编制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党委和政府的主导作用、部门和单位的支持配合作用、机构编制部门的职能作用这“三个作用”,进一步攻坚克难,积极创新,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落实实名制管理、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确保“本届政府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等方面,进一步强化措施,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董建武在工作报告中指出,要紧密围绕中央关于“四个全面”的新要求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从“新常态”的角度认识和把握机构编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今年要重点做好七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入推进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市和县(市)区3月底前公布行政权力清单,7月底前公布市和县(市)区政府部门责任清单。进一步加快推进建立“四张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一个平台”为主要架构的政府权力运行体系。二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审批前置环节中介服务”事项,及时承接省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协调和指导市和县(市)区各有关部门,10月底前编制公开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县(市)区6月底前全部实现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并联办理,年底前基本实现建设工程类事项并联办理。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收费项目,市县两级收费项目清单分别于6月、9月底前编制完成并向社会公布。三是巩固和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成果。探索实行部门职能定期审核制度,加快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责任的法制化。组织开展市和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评估,3月底前配合完成市级政府机构改革评估,4月底前组织开展对县(市)区的评估工作。继续深化经济发达镇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四是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稳步推进行政类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研究制定市属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方案,配合相关部门探索研究市属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方案,市和县(市)区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暂不具备转企改制条件的,实行人员只出不进,空编收回。创新公益类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机制,继续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加强事业单位监管。五是稳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对现有执法机构进行规范管理,厘清市、区两级管理职责,重点加强区级执法队伍建设。探索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六是积极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等重点领域改革,配合做好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工作。七是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严控机构编制总量,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落实《济南市行政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济南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济南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配合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审计工作。加强机构编制调研和信息宣传,做好电子政务和统计工作、不断夯实机构编制管理基础。

市直各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组织人事处主要负责人、承担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处室负责人;各县(市)区分管负责人,各县(市)区编办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承担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有关科室负责人;高新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党工委组织部负责人及承担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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