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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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印章管理,贯彻落实相关规定,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近期组织开展了市属事业单位印章清理和集中销毁工作。
一是对市属事业单位历史遗存的印章进行分类清理。共清理出自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成立以来收缴的事业单位印章182枚,其中已超过封存时限的85枚、损坏的26枚、尚在封存期限内的71枚。清理工作完成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对上述印章进行了分类登记造册,并将超过封存时限和损坏的111枚印章移交市公安局进行集中销毁。
二是同步督导各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印章的分类清理。经与市公安局协商一致,印发了《关于清理收缴事业单位印章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办理程序及时间节点,全面推进全市事业单位印章管理的规范化。
本次清理工作为今后进一步加强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权威性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