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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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过全面摸底清理、严格审核把关和与部门反复沟通对接,《济南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形成,初步纳入市级40 个部门(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345项,已在济南机构编制网(www.jnbb.gov.cn)上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2014年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14〕71号)要求,我市于5月份部署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摸底工作。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审改办)坚持依法依规、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对部门(单位)报送的审批事项逐项从严进行了审核,确保保留的事项合法合规、依据充分。同时,充分体现“精简、效能、方便相对人”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环节、审批前置条件和审批时限,并将包括审批实施部门、依据、时限及是否收费等情况向社会公开。另外,在不增加审批事项的前提下,对同一事项下审批要件、操作流程等有所区别且依据充分的,设置了不同子项,使审批要件和流程更加清晰、一目了然,方便社会公众办事。
市审改办将在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同时,将《征求意见稿》报省编办审核把关,并发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多维度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对《征求意见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年底前正式向社会公布。今后,各部门(单位)不得在公布的目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
此次编制并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工作,重点是全面清理,应列尽列,锁定改革目标,下步市审改办将按照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大简政放权力度,重点研究提出取消、整合、下放审批事项的意见,按程序研究审定后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