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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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部署要求,做好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我市在市、县两级统一设立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确定机构级别、核定领导职数和人员配备,明确主要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体制机制,为顺利推进这项改革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调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管理体制。提请两级政府批准,两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均设在编办。其中,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建制级别为正处级,核定行政编制5名。县(市)区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建制级别与县(市)区部门内设机构同级,核定行政编制不少于3名。主要职责是分级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权力清单相关制度,协调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组织审核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行政审批事项并提出取消、下放和保留的意见等工作。
二是完善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机制。按照行政审批事项“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我市采取分类设置的方式,为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和依法授权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分三种情况设立了行政审批机构:(1)在34个部门(单位)现有内设机构加挂行政审批办公室牌子;(2)对于3个行政审批项目多、任务量大且分散在多个处室的部门(单位),集中审批职能,采取内部处室撤一建一、并二建一以及处室更名的方式,单独设置行政审批办公室;(3)对于7个行政审批任务相对较少的部门(单位),明确牵头处室,不加挂行政审批办公室牌子。既做到了不增设机构、不增加编制,又保证了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
截至10月28日,46个市直部门上报的733项事项,经初步审核,拟纳入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共326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5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72项;拟纳入行政权力清单280项;拟不纳入审批目录和权力清单的共103项;因事项合并拆分净减少24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已基本形成,待报市编委研究审定后,即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