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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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全市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会议精神,印发了市编委《关于深入开展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实施方案》,对全市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县(市)区编办分管负责人、承担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的科室负责人、电子政务中心负责人,各县(市)区教育局、卫生局组织人事工作负责人;市直部门(单位)组织人事工作负责人等共计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市编办主任董建武在会上指出,深入开展地方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编委的重要部署,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地方政府转变职能和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和改进机构编制管理的现实需要。各级各部门要从优化党的执政资源配置、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高度,把这项任务组织好、落实好,全面实现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和实有人员清的“四清”目标。
董建武强调,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标准要求高。各级各部门要强化保障措施,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步骤、环节和时间节点操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核查任务。这次核查工作由省编委统一领导,市、县编委分级负责。各县(市)区编委要将核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核查工作所需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核查工作达到预期目标。各级编办作为核查工作的牵头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局观念,切实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主动加强与部门(单位)的沟通联系,认真做好信息审核、检查验收、分析汇总、成果使用等工作,确保核查取得实效。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把核查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确保本部门(单位)及本系统核查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董建武重申了机构编制纪律,要求严格掌握政策界限,绝不允许打折扣、搞变通、走过场,绝不允许虚列账目、欺上瞒下,绝不允许敷衍应付、蒙混过关。对核查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虚报瞒报相关信息数据等行为,将坚决予以纠正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