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11-18
信息来源:
历下区编委办公室对照政府工作部门“三定”规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区政府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的通知》,并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区政府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一是建立领导协调小组。由区政府领导带领成员单位负责人进行配合协调,明确责任与任务。二是采取多样化工作方式。除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安排联络员等形式,还采用现场办公会、座谈会、联合督查、公开公示、奖惩和考评等方式,进行协调配合。三是制定一系列保障措施。采取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绩效考评体系和行政问责制度等措施,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受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