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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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建国同志主持召开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编委办公室起草的市委、市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晓刚及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张建国同志在会上指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一要高度重视,健全工作机构。按照中央和省里要求,市和县(市)区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督导,搞好协调,推动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承担的改革职责和任务分工,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形成工作合力。近期,要组织筹备召开全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座谈会,将改革工作部署下去。二要研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抓好组织实施。市和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都要统筹安排,建立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改革时限。当前,各级要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摸清问题和底数,按照中央和省里要求,搞好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确保年底前完成任务。各相关成员单位要提前介入,按照部门职责,加强对事业单位改革相关政策和问题的研究,待中央和省里的改革政策出台后,即研究制定我市的相关配套政策或实施办法,妥善解决改革中的矛盾和问题。三要严肃工作纪律,确保社会稳定。必须严肃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财经工作纪律。冻结通知下发后,各级机构编制部门一律停止受理和审批新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严格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规范编制使用审核程序,切实解决编制管理不严格的问题。要按照省里“三个确保”的要求,确保社会事业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确保事业单位职工队伍稳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要平稳有序地推进改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