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1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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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提高事业单位监管的规范化水平。一是建立事业单位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各单位在做好保密审查的前提下,在规定时限内披露登记及年检信息。同时,根据事业单位反馈情况,在济南市机构编制网上同步发布事业单位年检信息。二是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约谈制度。结合年检,对净资产为负值、运营超范围、亏损较大以及双法人单位和不认真提交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限期整改。三是制定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材料补正办法。对事业单位未能提交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离任审计报告、开办资金变更情况、资金账号是否独立以及住所变更等事项下达补正材料通知书,做到应检必检,不走过场。四是制定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地核查办法。结合日常登记,对新设立事业单位,在住所、从业人员及结构比例、章程草案、资质认可(执业许可)以及银行账户证明等方面进行实地核查,确保登记信息合法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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