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济阳县编委办公室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试行)〉的意见》 >

发布日期:201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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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近日,济阳县编委办公室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试行)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要把学习贯彻《办法》与执行干部管理、机构编制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起来,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机构编制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和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逐步形成教育、预防和监督并重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体系。《意见》指出,要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机制,创新检查工作方式。一是继续推行《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探索领导干部在职和离任机构编制责任审计制度;二是健全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三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数据分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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