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市编委办公室明确市畜牧兽医局等六部门职责 合力严打“瘦肉精”

发布日期:201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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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生猪质量安全监管,实现监管的全过程覆盖,近日,按照中央编办、省编办的统一部署要求,经市编委领导同意,市编委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市畜牧兽医局等六部门在“瘦肉精”监管方面的职责分工,完善了体制机制,要求相关部门合力严打“瘦肉精”。6月2日,市编委办公室专门召开有关部门“瘦肉精”监管工作协调会,进一步作了部署安排。

《通知》明确,市畜牧兽医局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管工作,负责生猪养殖、收购、贩运、定点屠宰环节实施对“瘦肉精”的检验、认定和查处,负责生猪收购、销售和运输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制定与生猪、猪肉质量相关的安全地方标准并发布相关食品安全信息;市工商局负责猪肉流通环节监管,查处和打击经营含“瘦肉精”等不合格猪肉的行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索证索票等检查工作,加大对盐酸克伦特罗等可作为“瘦肉精”原料的人用药品流通的监管力度;市商务局负责加强生猪屠宰的行业管理,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济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生猪、猪肉及其他相关产品进出口质量监管工作。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监督管理,共同做好“瘦肉精”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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