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我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优化基础教育资源配置,推动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市委编办多措并举,坚持“三个导向”,将编制资源向教育领域倾斜,扎实做好全市中小学教职工核编工作。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及时部署开展核编工作。为缓解全市中小学特别是中心城区新建学校和中小学学生大幅增加带来的编制供需矛盾突出问题,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有关问题的意见》要求的“每3年核定一次教职工编制总量”,以及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标准和相关具体要求,市委编办与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及区县机构编制、教育等相关部门多次召开座谈会,经过充分沟通协商,制定印发了《2019年济南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公办中小学进行重新核编。
二是坚持目标导向,按照编制标准核编。在严格执行省规定的核编标准基础上,按政策高限用足用好政策,通过前期对部分区县实地调研,结合我市实际,充分考虑部分中小学承担示范、实验、双语教学任务,安排教师脱产进修、现代化教学设备达到一定规模,育龄女教师较多,新建立及已建立但未招满学生数额等特殊情况,研究提出了全市中小学编制数额,确保全市中小学教职工核编工作严谨规范,基本满足现阶段中小学编制需求。
三是坚持创新导向,实行编制统筹使用。严守事业编制以2012年底总量为基数只减不增的总量“红线”,充分利用近年来全市精简收回的编制和部分区县因生源减少而核减收回的教职工编制,通过区县自筹与跨区域、跨层级调剂相结合的形式,积极推动区县间教师“人编同调”和区域内跨学段、跨学区、跨行业调剂教师。同时,坚持中小学编制专项管理,建立中小学临时周转编制专户,对需要增加编制的区共核增3000余名教职工编制,有效化解了师资力量不均衡等突出问题,为我市基础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了充足的编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