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作为政府机构提供公益服务的重要载体,承担着公益性服务的职责。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深化事业单位改革。随着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和“大部制”机构改革的不断推进,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也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实行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建立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探索推进法人治理结构……市编办将事业单位监管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围绕如何有效规范监管事业单位、进一步提高公益服务效能,构建“3211”体系,实现了事业单位监管工作的科学化多元化格局。
在“管”上下功夫实行“3个监管制度”
无规矩,不成方圆,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也必然要在一套科学、系统的规则下运行。
自2014年起,我市全面取消了历时约12年的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实行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并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由1年延长至5年,举办单位和事业单位监管机构“两关审查”也改为举办单位“一关审查”、事业单位监管机构“随机抽查”,极大减轻了事业单位行政成本。为切实提高证书的使用效力,由市编办牵头会同法院、检察院、发改、教育、财政、人社等20个部门建立了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对未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证书失效、材料不符等,不予办理相关业务。
为促进事业单位诚信自律,我市大力推进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实行具有唯一性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过“信用山东”、“信用济南”、市政府门户网“双公示”平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许可信息已实现实时推送并公示。今年,全市需进行2016年度报告公示的2156个事业单位全部按期完成公示,信用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在“查”上强力度创新“2项监管方式”
作为“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我市建立了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和抽查结果面向社会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建立了市县级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和全市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随机摇号的方式,按照1%-3%比例,从市属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事业单位为检查对象,重点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度报告等信息进行审查。
今年,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社会关注度高的教育、科技、文广新和卫计等4部门所属的83个事业单位,被纳入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试点,方便群众享受便捷的公益服务并进行监督。
在“考”上激活力开展“1套考核体系”
“监管的意义在于真正激发事业单位活力,增强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据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以“考”促“干”,2013年以来,我市成立了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先后制定了2015、2016、2017年度《济南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并在考核指标体系中进一步创新,综合指标内容由侧重登记管理,向组织管理、机构编制管理、财务管理和人事管理四者并重转变;指标设置由编办单枪匹马应战,向考核委成员单位共同研究制定转变;指标考核由编办组成单一考核组检查,向考核委成员单位共同组成考核组专项检查转变,真正实现了事业单位考核委成员单位协同推进。
此外,不断探索如何借势借力,推进考核方式多元化,将事业单位自查自评与主管部门综合考核相结合、重点考核与全程考核相结合、绩效考核与“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相结合、委托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采取电话访问方式与主管部门采取调查问卷的方式相结合,实现全方位考核。以发挥好“指挥棒”作用为着力点,严格等级评定细化结果运用,明确规定了不得确定为A级的7种情形,和可直接确定为C级的11种情形。2016年度全市确定纳入绩效考核范围的2647个单位中,A级单位410个,B级单位2176个,C级单位44个。其中,市级纳入考核范围308个,A级单位48个,B级单位257个,C级单位3个,充分发挥了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
在“改”上做文章深化“1项管理体制改革”
为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自2012年起,我市探索推进法人治理结构,并指导试点单位建立理事会。市编办作为牵头单位,积极与组织、财政、人社等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调,印发了《济南市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方案》、《济南市市属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外部理事(董事)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配套文件。从市财政局等13个部门推荐的处级以上职务公务员,以及从事会计、法律等工作的社会专业人士进行评审,最终遴选57人纳入外部监事库,确定8人为外部监事人选。
今年9月30日,伴随着济南市中心医院首届理事会成立大会的召开,全市纳入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36家事业单位,全部建立起法人治理结构,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