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商河开展了全县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通过严格的“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制度,明确了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的环保责任,六项措施的实施,更是带来了显著成效。
加快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商河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工作制度,督促指导环保问题整改,为解决环境空气质量问题提供了组织保障。目前12个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原始监测数据已按规定实时上传至中国环境监测站。
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商河继续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拉网式排查,实行动态更新和台账管理,坚决杜绝已取缔“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或者死灰复燃。对“散乱污”企业集群实行整体停产整治,制定总体整改方案并向社会公开。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时间,同步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与企业升级改造。目前,县环保局成立了4个督导组和10个督查组,共出动1600余人次,对全县所有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查出“散乱污”企业503家,其中清理取缔类314家,已全部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完毕;整改提升类189家,已按照要求全部完成整改。
深入推进燃煤锅炉治理。对燃煤锅炉、茶水炉、经营性小煤炉等继续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并逐一登记,建立管理清单和台账。目前,全县35吨以下燃煤锅炉等低空排烟设施已全面淘汰,2台35吨以上燃煤锅炉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445台低空排烟设施已全部取缔完毕。
扎实推进医药、农药等化工类,机械设备、家具制造等工业涂装类、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截至目前,已完成12家重点工业企业治理,1家有机化工企业首轮泄漏检测和修复工作。
加快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截至目前,商河已为山东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商河分公司核发排污许可证,年底前将完成12家化工、农药制造等行业排污企业的许可证发放工作。
全面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商河严格落实乡镇、街道秸秆禁烧主体责任,通过宣传引导、督导巡查、网格化监管等方式,实现了秋季秸秆禁烧“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的目标任务。
通过大气污染整治行动,全县空气质量有了明显改善,今年,商河空气中主要污染物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7.7%、0%、21.6%、10%,全县空气质量指数较去年呈现总体下降趋势,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蓝天白云已成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