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脱贫攻坚 法治同行

商河深入推动精准扶贫系列报道之三

发布日期:2017-11-08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走进商河县沙河镇小胡家村,错落有致的房屋、平整宽敞的路面映入眼帘。这一番安静美好的景象,离不开县检察机关数年如一日的帮扶共建。近年来,商河县加大法治扶贫力度,一次次种植养殖知识传授,一堂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课宣讲,都在一点一滴地改变着贫困村庄的面貌和困难群众的生活。
  延伸“触角”:“传道授业”帮贫困村民增收
  “自从检察室设立以来,我们每个季度都要来这里进行普法教育,村民学法的热情特别高,每次来都会对很多法律问题一探究竟。”商河县检察院派驻龙桑寺检察室主任杜春峰告诉记者。
  作为一个省级贫困村,沙河镇小胡家村此前没有村集体收入,村民多数以养殖为生,但经营方式粗放,因此收入普遍较低。2008年起,商河县检察院组织干警进驻该村,在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进行整理后,定期在此开展普法宣传,并帮助完善村规民约,使得依法治村有了依据。
  此后,商河县检察院又帮助小胡家村进行了养殖业的规范,邀请县畜牧局前来为村民传授养殖知识。随着干警们的努力,小胡家村村民的生产经营方式在一点点地发生着变化,今年以来,村民人均增收在1000元左右。
  有的放矢: 开展警示教育预防职务犯罪
  “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不仅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更会影响村里脱贫工作的推进。”在检察室工作多年的商河县检察院派驻郑路检察室主任吕建树深知,法律意识的建立对推动扶贫攻坚至关重要。
  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室,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图片展、专题片,开展警示教育课,要求干部书写廉政心得……为发挥好乡镇检察室法律宣传的“前哨”作用,该院派驻郑路等4个镇街检察室致力于打造警示教育基地,提前织好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网。同时将“请进来”和“走出去”两种方式相结合:“请”公职人员“进来”,在警示教育基地参加教育培训;检察室干警主动“走出去”,在各单位开展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讲座。
  商河还相继出台了服务全县精准扶贫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实施意见”,要求对参与扶贫工作的干部进行警示教育轮训。“我们共组织了90多期培训,累计受教育的镇、村两级干部达到3100余人。”商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杜书金介绍。
       依法履职:“刑事被害人救助”防止因故返贫
  现年49岁的崔万玲是商河县检察院救助的一名刑事被害人。她原本有一个令人羡慕的家庭,然而,三年前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打破了这个小家庭的安宁。在一次车祸中,崔万玲被撞成高位截瘫,治疗费用高达20万元,肇事司机又无力赔偿;成绩优异的孩子因此被迫辍学。检察官在了解情况后,不仅为这个不幸的家庭争取了刑事被害人救助金,而且积极协调民政、残联等部门为她办理低保。
  后续的治疗和康复费用对这个家庭来说是一副沉甸甸的担子,这也牵动着商河县检察院干警们的心。他们注意到,由于家庭变故,崔万玲20岁的儿子小滨在技校毕业后,就一直在家照顾母亲。通过多次接触,检察干警了解到小滨对于电气焊接技术掌握熟练。根据他的特长,干警最终在县城一家电气自动化企业为他找到了工作。
  近年来,商河积极探索刑事被害人救助新模式,将因病、因残致贫的刑事被害人作为救助重点,并与县民政局、县残联等部门密切配合,初步建立起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物质救助与法律救助相统一、经济救助与心理救助相补充的全方位救助模式。截至目前,这种救助模式已惠及17个刑事被害人家庭,有效避免了他们因刑事案件的发生而致贫、返贫。
编辑:吴晓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