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市委组织部制定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五项制度

发布日期:2017-05-27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在26日召开的全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座谈会上,由市委组织部制定的《关于从严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的五项制度》正式印发。我市制定了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制度、发展党员工作跟踪督查制度、严格党员日常管理制度、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报告检查制度、“主题党日”制度,形成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长效机制,进一步把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制度
基层换届上级党委要派人列席
我市提出,在换届工作中要建立工作台账。上级党委按照党组织设置类别,对所属基层党组织的任期实行分类台账管理,准确掌握每个基层党组织的届期起止时间。年初,上级党委要对年内任期届满的基层党组织下发换届书面提醒通知;年底,上级党委要根据年度内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更新完善工作台账。
我市明确,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2个月前,向上级党委报送开展换届选举的请示,上级党委及时研究批复,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换届人事安排工作。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经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结束后,要及时向上级党委写出书面报告。
基层党组织因特殊情况需延期进行,怎么办?我市提出,因特殊情况需延期进行换届选举的,需要向上级党委书面报告,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及时进行研究审批,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发展党员工作跟踪督查制度
特殊人员入党至少跟踪考察5年
根据制度规定,我市将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动态管理机制,基层党委要在认真考察的基础上,定期研究分析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及时吸收先进分子,调整不具备条件的人员。在发展对象确定环节,基层党支部要将发展对象人选的基本情况、听取各方面意见的情况、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讨论情况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在预备党员接收环节,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认发展对象具备入党条件,手续完备后,要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针对特殊人员入党跟踪考察,我市提出,对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已接受处罚、刑满释放、参加过邪教组织、吸毒戒毒后等有特殊经历的人员,拥护党的领导、能改过自新、积极追求进步、一贯表现较好,提出入党申请的,需经过基层党组织较长时间(从递交入党申请书之日算起,至少5年时间)的跟踪式教育考察,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吸收其入党。
严格党员日常管理制度每半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工作
为确保将每名党员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我市提出,要组织基层党支部每半年对正式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党员进行1次排查。排查的主要任务是:核查党员身份信息,摸清流动党员底数,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做出妥善处理。建立流动党员定期联系制度,结合党组织关系排查,基层党组织安排专人每季度与流动党员联系1次,准确掌握党员的流出时间、流出地点、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防止出现“失联”党员。加强流动党员管理,以县区为单位,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流向进行分析排查,在外出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特别是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及我市,先把党支部建起来,逐步组建党总支、党委,发挥好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帮助外出务工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对从外地流入我市的党员,要纳入我市党员管理范围,县区党委组织部门要指导街道社区党组织切实履行好流动党员管理责任,把流动党员编入一个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我市提出,要教育引导党员及时足额交纳党费。建立党费交纳评议制度,把党员是否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标尺,对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党费交纳动态化管理,根据党员工资和收入变化情况,及时核算党费交纳数额。
我市要求,要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基层党组织要每半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民主评议党员不下指标、不定比例、不唯票数。
“三会一课”报告检查制度
“三会一课”要坚持按期进行
我市明确,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要坚持按期进行,党员大会至少每3个月召开1次,支委会会议至少每月召开 1次,党小组会议至少每月召开 1至2次,每季度至少组织党员上1次党课。上级党委要统一配发党支部工作手册,规范“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记录内容。党支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填写工作手册,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党员出勤等内容,健全相关档案,实施纪实、痕迹化管理。
而且,我市将把党支部“三会一课”年度计划列入书记抓党建重点任务清单,落实情况作为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履行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内容和考核评议、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基层党委要强化监督问责,对不按规定开展“三会一课”,开展质量不高、没有记录、瞒报虚报的,要追责问责。
“主题党日”制度每月固定1天作为主题党日
我市提出,要按照“服务中心工作、时间相对固定、方便党员参与”的原则,各基层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每月固定1天作为主题党日。主题党日时间一经确定,一般不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开展的,要报上级党委批准,并在5日内安排“补课”。主题党日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以适当方式参加。主题党日的主要内容包括:开展学习教育、开展组织生活、开展收缴党费、开展议事决策、开展志愿服务。
我市明确,实行主题党日开展情况备案管理。党支部要安排专人负责记录主题党日开展情况,做好相关文稿图片、宣传报道等资料收集工作,实行痕迹化管理,并每季度汇总1次报上级党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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