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9-21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近日,市委下发《中共济南市委关于进一步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的通知。
《通知》指出,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党的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担当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要切实纠正只重业务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不抓惩治腐败、只求独善其身不抓队伍建设的错误思想,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坚决维护党章党纪党规的权威和尊严。
《通知》要求强化责任追究,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坚决问责,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越往后越严、处理越重,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通知》强调,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纠正“四风”。中秋、国庆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节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点,对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月饼节礼、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贴福利等“踩红线”“闯雷区”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