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7-21
信息来源:
为推动市委重大决策、全市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扎实推进有效落实,将“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各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近日,市委办公厅召开领导班子成员扩大会议,对建立党委系统“大督查”机制、设立重点督查项目库进行研究部署。据悉,市委办公厅将成立18个专项督查组,重点督查六大类项目和工作,任务不完成督查不结束、项目不销号。重点工作督查情况将作为对被考核单位考核考评的重要依据。
“大督查”机制将原先由市委督查室 负 责 的 督 查 工 作 扩 展 至 市 委 秘 书长、市委办公厅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市委督查室副主任、督查专员分别牵头负责、共同专项督查,确保全市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和市委领导批示交办事项有效落实。
“大督查”动因——为什么督查上关中央精神落实下涉济南发展大计
对济南来说,建立“大督查”机制既是重大举措,又是创新之举。从贯彻上级精神角度来看,督查工作是各级党委办公厅(室)的重要职能。习近平总书记专门提出要求,希望各级党委办公厅(室)更好发挥基本职能作用,投入更大的力量,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推动中央精神的贯彻落实,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决策落地生根。栗战书同志也指出,各级党委办公厅(室)要把督查作为一项核心任务,敢督敢查、善督会查、真督实查。要用好督查结果,严格予以问责,使不抓落实、落实不力的人坐不住,形成抓落实的倒逼机制。
从推动济南发展角度来看,市委十届八次全体会议明确提出了“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的发展目标,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思路、新理念、新举措。大政方针已定,蓝图已经绘就,关键在于抓落实。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文涛在市委全委会上强调,对现阶段工作来讲,督查是一种有效的抓落实手段,可以消除工作中的“中梗阻”现象,要开展滚动督查,突出督查重点,确保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大督查”对象——督查什么建立重点督查项目库入库项目统一编号动态管理
“大督查”机制的督查对象,从现阶段来看主要是根据“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目标任务,突出问题导向、围绕加快发展,特别是重点项目建设,抓好督查落实。为此,市委督查室建立了重点督查项目库。项目来源主要有:市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涉及全市发展的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市委领导同志提出需要督办落实的重点事项。
从初步拟定的重点督查项目来看,主要包括六大类:重大决策、棚改旧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和其他工作。在重大决策方面有24项,包括市领导包挂县(市)区和支柱产业、重点项目情况,解放思想大讨论务虚会提出的重大问题研究,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确定的主要任务,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增长促进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区域性经济中心、金融中心、物流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打造中央商务区等;在棚改旧改(包括征地拆迁)方面有11大项22个子项,包括各县(市)区重点棚改旧改项目,特别是中央商务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二环快速路建设工程征地拆迁、轨道交通R1线周边及沿线控制区征地拆迁、华山片区征地拆迁等;在项目建设方面有29项,包括中央商务区规划建设、轨道交通R1线建设项目及M线规划设计、传化泉胜公路港项目、济南创新谷建设项目、济南综合保税区扩区建设项目、二环南路建设工程及二环西路南延(地面道路)建设工程、百花洲片区改造项目、老商埠保护性改造项目、玉符河综合治理工程、石济客专济南段、山东工业技术研究院项目等;在招商引资方面有11项,主要为各县市区、高新区设置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有11项,主要为各县市区、高新区设置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数;另外还有其他工作方面的督查督办事项。
重点督查项目确定后,按照工作目标、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工作进度等内容,建立项目台账。对由多个单位负责的工作,明确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对列入重点督查项目库的项目实行统一编号、动态管理。对已完成的项目,由市委办公厅会同有关方面进行审核后,报请审定后予以销号;任务未完成的,不予销号。
根据市委领导同志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适时加入新的项目。建立信息收集制度和沟通渠道,及时准确地掌握市委主要领导交办的督查事项,并及时列入督查项目库。
“大督查”运转——怎样抓好督查做好“十个抓”定期通报进展 严格考核奖惩
推动“大督查”工作,市委办公厅将做好“十个抓”:
健全机制抓督查。根据“大督查”机制,对重点督查项目的督查由市委秘书长负总责,市委办公厅具体负责。市委各秘书长、市委办公厅和市委督查室领导班子成员牵头成立18个专项督查组,分别负责若干重点督查项目的督促检查。
聚焦力量抓督查。重要工作、重要内容要实施聚焦战略。根据“大督查”机制,市委办公厅将聚焦人财物抓好督查。除了18个专项督查组牵头外,每个组都要从办公厅和市直有关部门抽调力量,形成每个组三个人的规模。明确任务抓督查。重点督查项目的进度。各督查组将根据每个项目的时限要求和时间节点,随时跟踪观察、分析研定,对完不成进度的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紧盯不放抓督查。每半个月,由市委秘书长主持召开情况调度会,以便及时沟通协调有关问题。市委办公厅将建立督查调度指挥室,对各类督查项目实施挂图督查、跟踪督查、销号管理,更直观地体现、更有效地指挥调度项目进度。每个月形成督查专报。深入一线抓督查。各专项督查组要督促责任单位强化责任、明确目标、加快推进,对分工负责的重点督查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督查,确保每月至少一次到项目现场开展实地督查,决不能光坐在办公室调度,不能光靠听汇报调度,不能光靠电话督查,要持续用力,紧催勤促,直至工作完成。坚持定期调度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坚持督查与调研相结合,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对督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提出改进措施,保证督查效果。
敢于担当抓督查。各专项督查组在督查中要消除顾虑,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不讲情面,以无私无畏的勇气抓好督查。善于学习抓督查。在督查中,各专项督查组将认真学习研究被督查的项目,掌握了解被督查的内容,确保督到实在处,查到点子上。
严格奖惩抓督查。督查要管用,增强督查的权威性,一定要与考核挂钩。专项督查组每月向市考评部门通报重点督查项目库项目进展情况,作为日常考核监督的重要内容。将涉及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旧改棚改等重点工作的重点督查项目纳入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考核权重。考核结果作为对被考核单位表彰奖励和干部调整使用的重要依据。确保实效抓督查。督查不是调度,而是发现问题、指出问题、督促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组织现场办公会、协调会、限时督办等形式,推进问题尽快解决。对协调难度较大或需要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解决的难点问题,由市委办公厅提出建议,报请市分管领导同志协调或市委、市政府研究解决。统筹兼顾抓督查。要正确处理好日常工作和重点督查任务的关系。在扎实做好分管工作的同时,精心组织安排好承担的督查任务,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不断提高办公厅工作的整体水平。
此外,根据“大督查”机制,将建立督查例会制度。每半月由市委秘书长或市委办公厅主任召集各专项督查组例会,汇报各督查项目进度,交流沟通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安排下步工作。建立月报和通报制度。各专项督查组每月8日前汇总分析上月重点督查项目进展情况送市委督查室,汇总形成《督查月报》。市委督查室每年年中、年底对重点督查项目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综合报告。对重点督查项目库中的项目进展情况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对推进迟缓、推动不力的责任单位发出督办通知单,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延误工作进度的,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结合督查情况,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或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