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2-03
信息来源:市纪委
2014年以来,我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从严治党要求,坚守责任担当,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成效更加明显。
一、坚决纠正“四风”,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
以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若干规定落实为切入点,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和具体事项,采取日常检查与重点抽查、明查与暗访、督查与受理举报等方式,对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进行集中整治。针对领导干部调整和退休后仍占用原工作用车,以及借用、占用下属单位车辆等问题,督促开展集中整治,共收回、清退公务用车446辆;129个市直部门(单位)和10个县(市)区全部作出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零报告”。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督促公园景区内10家高档酒店整改为大众化消费场所。市直机关共签订抵制会所中的歪风承诺书27938份。清理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5.6万平方米。1-12月,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35起,处理358人,党政纪处分66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36起、42人,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聘请2000名行风监督员、18名党风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及时进行监督。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基层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对村(居)干部的教育监督力度,组织开展廉洁履职情况专项检查。加强对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指导相关部门起草了《关于国有企业职务消费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从业行为。
二、聚焦主业主责,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积极清理规范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市纪委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压减到15项,精简89.3%;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职责分工全部规范调整到位。认真落实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明确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任务和落实措施。市纪委牢牢把握监督职责,把履行监督职能的切入点从配合政府部门开展业务工作,转变到监督检查上来。紧扣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选题立项,起草下发了《关于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全市深化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围绕全市重点项目建设、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安全生产、违法违章建设、违法占用土地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1-12月,市纪委共组织全市性监督检查57次,发现问题150个,约谈59人,责任追究19人,其中对15名责任人党纪政纪处理,4人移送司法机关。
三、创新方式方法,强化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召开2014年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暨任务分工会议,将55项重点工作分解落实到23个牵头单位、54个协办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完整的责任体系。组织对牵头部门任务分工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对成效明显的举措及时上升为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体系,修订完善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意见和具体实施细则。为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组织2期共148名县(市)区、市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到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参加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培训班;在媒体播发60名县(市)区、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和25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落实“两个责任”访谈。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述廉、函询等监督制度。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与10个县(市)区党政正职和19个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各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667人次,开展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1307人次,函询288人,出具党风廉政意见71批次。积极推进巡视工作全覆盖,将巡视范围扩展到市管高校和市属企业。1-12月,市委巡视组共对18个部门、单位进行巡视和回访,移交案件线索和问题35个。为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监督职能,创新开展了巡查工作。巡查实行上下联动,市和县(市)区派驻机构共完成245个单位的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通过巡查,派驻机构实现了从被动参与向主动履职的转变,从监督手段单一到多样性的转变,增强了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
四、坚持惩防并重,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强化纪律审查,改进方式方法,快查快结,涉嫌犯罪的及时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规范案件审理工作。实行信访举报双向承诺制度。加强对基层办案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严明审查纪律,规范线索管理和处置,清理2000年以来的各类问题线索1683件,建立完善市管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管理、办案安全应急预案等8项制度。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4499件(次),初核违纪线索861件,立案682件,同比分别上升62.1%、22%;其中大案要案321件,同比上升25.9%。结案625件,处分633人,移送司法机关77人。市纪委自办案件56件,上升86.7%;移送司法机关36人,占全省17市移送总数的三分之一。重点查处了槐荫区政协原主席杨华等3人贪污受贿案,济南市房地产发展集团总公司原董事长刘连文等2人受贿案,济阳县农办原主任刘胜文等连续三任农办主任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同时,注重深入剖析典型案件,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充分发挥市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作用,相互移送了一批重要案件线索,联合突破了一批重大典型案件。
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举办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光辉风范展览、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专题报告等教育活动。组织拍摄《刘胜文、颜景茂、张本泉腐败案件警示录》,并召开全市警示教育大会,播放警示教育片,通报严重违纪违法案例。1.84万名党员干部到济南监狱等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开通德廉知识学习手机版客户端,组织13490名党员干部参加了德廉知识集中测试。拓展延伸廉政文化“进景区”、“进医院”;39件作品在“山东首届廉政书画漫画大赛”中获奖。
五、强化执纪问责,着力解决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突出问题
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跟踪倒查问责。围绕全市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生产生态安全、整治违法建设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在市级主要媒体开辟“聚焦”、“百姓监督台”等4套专题栏目,及时曝光“庸懒散”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2014年,全市共组织“庸懒散”检查365次,办理行政效能投诉411件,59人因履职不到位被约谈,148人、32家单位因监管不力等问题被问责。拓展党风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涵盖161个部门单位行业,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以及近3000个基层站所、窗口单位全部纳入评议范围。开展“直面问题、践行承诺”民主评议整改系列活动,开设电视问政特别节目,督促有关部门为群众解决问题590个。注重发挥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聘请18名党风监督员和30名特邀监察员,开展监督活动25次,督促主管部门解决热点问题。
六、立足工作实际,深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
聚焦主责主业,稳妥有序地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召开了两次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议,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要举措的分工方案》、《2014年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将细化的28项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领导、10个市直部门和市纪委各室(厅)。规范工作台账,对每项任务逐一提出可检验成果的形式和进度安排。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健全和完善了一批用得上、管得住、行得通的办案和案管制度。出台了《加强市管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管理办法》、《信访约谈工作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起草了《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方案》和《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暂行办法》。聚焦追逃防逃工作,针对我市外逃案件的8个特点,着手研究建立防逃追逃的配套制度。完善信访举报机制,起草了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加强指导基层查办案件工作2个意见;开发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和全市干部监督2套管理信息系统。调整和完善审理工作方式方法,适应快查快审快结要求,对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需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提前介入审理,实现优质高效协同办案,有效避免了“狱中党员”问题。
七、围绕“三转”要求,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
调整纪委内设机构,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进一步向监督和办案工作倾斜,目前从事监督执纪的部门和人员编制分别占总数的70.6%、71.7%,监督执纪问责力量更加集中。深入开展“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任务落实”主题活动,制定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问责监督的有关规定。市纪委研究制定《关于大力开展调查研究的工作意见》,将30个重点课题分解落实到市纪委各常委和责任室(厅)。继续深化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力度,组织参加上级业务培训10期483人,举办全市基层纪检干部培训2期100人。在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上下功夫,用实际行动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市纪委监察局连续8年保持了省级文明机关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