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济南干部监督:用制度扎紧“笼子”

发布日期:2014-10-20

信息来源:大众日报

(大众日报记者晁明春,通讯员李开森)济南市近年来以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意见》为主线,围绕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坚持超前防范、专项治理、惩防并举,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全面提高干部监督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全纪实”
“从根本上讲,解决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还要靠制度。”济南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所以,济南市坚持把完善制度作为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制订和完善了一系列配套制度。”
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纪实制度。济南市从2008年开始对干部基本情况、任职资格、选拔程序、干部备案等进行如实记载,并归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档案。今年初又积极推进监督关口前移,对“一报告两评议”分数较低或涉及选人用人方面信访举报较多的单位实行重点管理,对其纪实情况进行提前审核把关。
完善干部选拔任用配套制度,制订调整不称职干部暂行办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规定等制度,出台对市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实施细则等具体操作办法,规范选人用人的关键环节,确保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
实行干部监督预警制度,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采取谈话警示、书面警示和跟踪警示三种形式,分别对初次信访举报、多次或重复信访举报和对信访举报初步了解有问题的进行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在全市组织系统逐层次构建起教育在前、防范在先的干部监督新平台。
建立干部监督“不良信息”记录制度,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单位与个人的评选树优的重要参考。对涉及“不良信息”的干部,在提拔使用前进行重点考察,慎重作出任用决定。
“济南市还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和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监督检查制度。”该负责人表示,2012年以来,济南市按照中组部的安排部署,组织所有市管领导干部和县(市)区、市直部门(单位)管理的中层领导干部全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目前全部完成信息录入工作,下一步将按比例进行抽查核实。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法规,2008年以来对县(市)区每年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对市直部门(单位)每3年检查一遍。

干部“带病提拔”,倒查!
“对超职数配备干部、干部‘带病提拔’及‘裸官’等当前存在的选人用人方面的突出问题,济南市进行了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该负责人介绍说。
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济南市采取分类检查、对比检查、重点抽查等措施,对全市各单位干部配备情况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切实做到配备政策、领导职数、超配数量、超配原因、整改措施“五清楚”。采取停止实行干部提前离岗、进一步规范干部职数设置、加强对干部调整配备情况审核把关等措施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明确规定在超配干部消化前,不得新调整配备干部。
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干部“带病提拔”问题,济南市于今年初,对“带病提拔”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倒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对“带病提拔”情况分级进行了详细摸底,要求按照“一人一报告”的形成倒查情况报告,限期落实对问题人员的追查工作。
加大“裸官”治理力度。济南市在全市范围内对“裸官”进行调查摸底,对裸官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按照谈认识、谈政策、谈选择的“三谈”要求,分别逐一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谈话沟通,对需要调整岗位的及时进行了调整。
济南市还全面清理了领导干部在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兼职(任职)问题,顺利完成了对全市640名在企业兼职(任职)的党政领导干部的规范清理任务。
据了解,济南市还坚持惩防并举,在规范信访举报工作上下功夫,建立完善组织部门案件分级查核督办制度,扎实推进信访举报基层工作网络建设,推进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选人用人问题,坚持有举必查、一查到底、严格问责,做到“零容忍”。对容易引发重复、越级举报的重要信访件,确定责任人员,明确查核期限,确保反映的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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