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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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全市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工作会议召开,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对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以来,我市高度重视,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抓时间节点、抓监督检查、抓问责惩处、抓制度规范,坚决纠正“四风”,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仍存在一些问题。为此,要严格落实监督责任,明确职责定位,发信号、用狠劲、出实招,坚决纠正“四风”。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要按照市委下发的《关于坚决防止和纠正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不正之风的通知》要求,紧紧盯住“两节”容易发生的问题,严禁任何部门、单位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纪念品,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等。
会议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坚持明察与暗访、督查与受理举报、自查与下查一级相结合,开展日常检查、组织集中检查、开展重点抽查、开展公车封存情况专项检查。要严格执纪问责,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着重查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的顶风违纪行为和“两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点名道姓公开曝光,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要带头执行规定,从严要求自己及家人,对在“两节”期间的“四风”问题,坚持不遮掩、不护短,一律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