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05-30
信息来源:
“十二五”统筹城乡发展“七大工程”实施以来,市人社局、卫生局、民政局、教育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统筹规划,认真组织,积极抓好“新型社保覆盖工程”的启动和推进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 新农保在全省率先实现全覆盖
为摸清全市农民总体数量和年龄结构等基础数据,市人社局共发放调查表格96万份,在摸清底数、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实现新农保全覆盖的具体方案。为推动工作开展,对新农保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在报纸、电视、电台开辟专栏,进行政策解读;通过明白纸、黑板报、宣传栏、文化墙和网络媒体,发布基本政策;制作专题片,在电视台滚动播出;利用市民服务热线和咨询热线,为群众答疑释惑,引导适龄农民积极参保。为及时搞好服务,市人社局建立了新农保管理信息系统;先后为县(市)区培训业务骨干300余名。为推动工作落实,市委组织部把新 农保工作列入科学发展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市政府派出督查组,对新农保全覆盖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上半年,市财政共拿出补贴资金9300多万元,县(市)区财政共投入配套资金5800多万元。农民个人保费征缴工作进展顺利,参保缴费率已达90%以上,参保和领取养老金人数近200万人。目前,符合条件的近60万农村老年居民已领到今年1-3月份165元的基础养老金。济南市成为全省实现新农保全覆盖并率先发放到位的第一个城市。
3月31 日,在历城区彩石镇举行新农保养老金发放仪式
二、新农合农民受益水平大幅提高
新农合筹资水平进一步提高,并顺利完成二次筹资。2011年,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已达250元,全市应筹资金达8亿元;参合人数达325.4万,比去年增加16960人,参合率达到100%。参合农民看病报销比例大幅提高,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0万元;省市级、县级、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40%、55%、85%。同时,扩大了门诊补偿、大病保障、儿童疾病诊疗费用报销范围,并将9项康复项目、农村卫生室基本诊疗项目纳入保障和报销范围,参合农民受益面进一步扩大。为加强对新农合基金的监管,明确要求各县(市)区严格新农合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基金运行分析和风险预警机制,落实县乡村三级定期公示制度,对统筹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机构进行全面检查,以确保基金安全。为方便群众,县(市)区安装了统一的新农合管理系统,预计年底前实现全市网络化即时结报。
组织医疗专家入户为参合农民查体
三、弱势群体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
围绕实施《弱势保障规划》,建立了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按照这一机制,今年农村低保标准,由年人均1320元提高到180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800元提高到36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800元提高到2300元。同时,对下步工作重点作了具体安排。计划年内全市建立阳光民生救助体系,市建立困难群众信息数据中心和家庭收入比对系统,县(市)区建立阳光民生救助服务中心,设立专项救助资金,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救助体系。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医疗救助制度,在全市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
四、城乡公共教育均衡发展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第一季度落实资金9242万元,受益学生37.6万人。拨付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219万元,使更多贫困学生享有公平受教育机会。完成了工程项目规划调整工作。全市累计投入资金6.5亿元,开工校舍102.
简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