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唱好“地方戏”打出“特色牌”

历下区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发布日期:2018-09-11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历下区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唱好“地方戏”,打出“特色牌”。
  通过深入排查线索,切实摸清底数,历下区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区扫黑办、政法各部门和街道、村居分别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信箱,全面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广泛接收举报线索,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区公安分局发挥信息数据优势,运用传统方法和科技手段,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重点排查,并设立30万元举报奖励基金,鼓励全社会提供线索。对近年来的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截至目前,区扫黑办共接收群众举报电话、群众来访、信件举报等有效线索74条,均已按照程序分流办理。
  区扫黑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牵头抓总的作用,督促指导政法部门深入扎实做好打击处理工作。区公安分局发挥主力军作用,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涉黑恶问题突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领域,目前已打掉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1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9人,查封、冻结、扣押涉黑涉恶资产1.1亿元。区检察院、区法院分别建立涉黑案件审查起诉和专案审理快速通道,成立专门办案小组,依法从快审查、批捕、公诉、审判。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预期效果,历下区注重综合治理,加强协作协调,把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完善了横向协调沟通机制,建立健全协同办案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信息通报和协同配合,开展经常性的沟通联系,分析当前形势,通报案件查处情况,及时掌握问题线索,共同研究对策措施。采取一案多查、逐案排查的方式,纪检监察部门对近年来已侦办和正在侦办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开展“大起底”,扩线深挖,全面收集、排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明确线索移送反馈的责任单位、具体内容、时限要求和方式渠道。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坚持优先分办、处置、审查,推动形成通力协作、优势互补的强大合力,切实提高扫黑除恶与惩治涉黑涉恶腐败的整体性、协同性和时效性。扩大线索来源渠道,采取专项巡察、机动巡察等方式深入发现问题,对巡察中发现的黑恶势力以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汇总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处置。充分发挥好村务监督委员会“前沿哨所”“一线监督”的作用,依靠群众,倾听民意。建立线索排查绿色通道,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公安等部门加强沟通,对已破获的涉黑涉恶案件逐案筛查,深挖线索,揪出可能存在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对通报和移送的案件情况和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逐件登记、定期核对,实行痕迹化管理,全程签字备查。
  历下区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紧紧抓住党组织书记这个关键,真正将基层党组织打造成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的坚强战斗堡垒。制定了区级领导包挂村(社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制度,每个党组织均明确了一名区委常委或党员副区长为包挂领导。各有关区级领导按照包挂工作要求,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包挂联系的示范带动作用,集中抓好党组织整顿,切实提升村“两委”班子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着力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自治机制,深入开展“一统四治”工程,坚持以党建为统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共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基层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坚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
编辑:姚立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