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9日,历下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历下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往前推进了一步。
前期,历下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构建“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部门内综合执法”体系,采取“1+7”改革模式,1是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7是组建7支执法队伍,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是其中的一支队伍。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成立,体现了部门内综合执法、优化整合内部资源加强执法监管的改革思想。今后,该局市场合同、商标广告、标准计量、质量监督、特种设备、公平交易、网络监管和企业注册等业务领域中的办案工作,将统一交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使,业务科室和基层监管所不再承担具体办案职能。这一举措充分落实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关于相对集中处罚权、规范执法主体、优化执法力量配置、规范执法程序的内在要求,以前局内部存在的多头难管、推诿扯皮、监管盲点等执法难题将迎刃而解。
一支队伍管到底,首先要从解决众多管理难题入手。为此,该局在组建之前进行了充分调研和论证,努力做到有亮点、有特色、有成效、有影响。在选配人员上坚持合理搭配、突出重点、留有空间三个原则,中队人员做到年龄互补、工商质监业务互补;办案中队包挂街道办事处,一支队伍办理所有类型执法案件,并针对各街道实际实现办案力量重点倾斜。针对原先公平交易局、质量技术稽查大队的综合工作,明确一个中队负责,负责大队日常业务承接、分流、督察考核、信息宣传、总结、档案管理等工作,建立内部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运行机制;挑选办案骨干挑大梁,给年轻人才压担子,在职务晋升上留有发展空间,通过改革振奋精神,激发干事创业激情,树立首善境界和标准。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谭世民在谈到大队成立时表示,“大队的成立,与原先科所的关系不是简单剥离、各干各的,而是既要明晰职责边界,又要相互衔接支持配合,形成执法办案工作合力。”为此,该局经过多次座谈论证,在大队成立之前,就确定了未结案件、投诉举报并存件和诉转案分流、更名和撤销单位职责承接、行政处罚和日常监管衔接、业务指导、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共6项机制,使大队放下思想包袱,减少羁绊,轻装上阵。至大队宣布成立前,集中力量将原先立案未结案、已立案未结案基本办理完毕。特别是明确大队承办投诉举报并存件和诉转案分流任务,既减少了科室和基层监管所的工作量,又保证了案件证据不在第一时间灭失,体现了科学高效的办案理念,在全市市场监管执法工作中是一个大的突破。
同时,该局倡导“抄起手来”的工作态度,要求业务科室对大队办案工作提出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要全力配合,不得推诿。而大队认为涉案主体有关登记注册业务应予以暂缓办理时,应向登记注册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注册登记机构予以配合,采取相应措施。行政处罚后,要求加强后续日常监管的,由办案单位及时书面抄告相应业务科室和监管所,按分工负责实施日常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