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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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上午,济南市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调度会召开。市委常委、副市长苏树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确定,我市第三次经济普查登记和数据采集工作将在20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进行,普查对象为全市境内除第一产业个体经营户之外的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会议要求,要采用多种形式加大对经济普查工作宣传的力度和密度,增强普查对象对普查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了解。经济普查工作相关部门要齐抓共管,进一步做好我市经济普查的查遗补漏工作,真正做到“区不漏街、街不漏户、户不漏数”,摸清家底,掌握市情,为“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服务,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