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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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全市物价工作会议上获悉,2013年我市顺利完成全年物价调控目标,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2.4%,低于全国0.2个百分点。今年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调控目标为3.5%左右。市委常委、副市长苏树伟参加会议。
今年,我市物价部门要完善价格调控手段,推进建立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和社保与物价联动机制,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生活的影响。保障农副产品有效供应,研究制定主要农产品价格调控方案。清理规范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以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邮政等行业经营者在设施建设、运行、维护、使用过程中收取初装费、维修费、材料费等费用。简化城市供水价格分类,结合一户一表改造,逐步实施居民阶梯式水价制度。完善医药价格管理方式,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水平。围绕减轻企业融资负担,开展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围绕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加强对土地、规划、建设等部门的收费监管。完善中小学校收费政策,规范学前教育收费。进一步取消或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