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0日 星期二

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建国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发布日期:2011-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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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建国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情况,并审议通过《济南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会议提出,要以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为目标,将学前教育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为幼儿提供公平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着力解决承载力不足、适龄幼儿入园难问题,满足城乡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会议要求,按照“政府主导、公办为主、民办补充”的指导思想,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发展。要完善多元化办园格局,加强新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幼儿园)规划审核及建设监管,继续加大对原有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与合作举办公办性质幼儿园的工作力度,按照“一村(居)一园、每乡(镇、街道办)一所中心幼儿园”的要求,重点扶持农村开办公办(性质)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开办不同层次的幼儿园。要构建学前教育发展保障体系。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对今年新建50所公办(性质)幼儿园给予一次性奖补;从今年起,对扩大招生班数且规范办园的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质的民办幼儿园、达标的幼儿园实行奖励政策;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公平接受学前教育;设立学前教育发展综合奖补专项资金。新建居住区规划幼儿园用地由市政府无偿划拨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使用,居住区幼儿园产权归教育主管部门;对居住区教育设施应建未建、挪作他用等遗留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居住区已建成的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政府统筹安排,鼓励开发商将建成的幼儿园无偿移交教育主管部门,举办公办幼儿园为主或委托办成普惠性质的民办幼儿园,办园主体必须依法履行办园职责,严格限制高收费,并承担办园经费和教育设施的改建及维修任务,确保教育教学安全。
会议强调,未来三年是我市学前教育建设发展的关键时期,要在政府主导下,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学前教育。到2013年,全市所有新建、改扩建幼儿园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标准,每个乡镇、街道办至少建成一处公办中心幼儿园并通过省级认定,使我市公办及公办性质的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总数的65%,全市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8%以上,推进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努力满足群众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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