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9日 星期四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晓刚就土地问题答记者问

发布日期:201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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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25日是第21个全国“土地日”。24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晓刚就全国“土地日”活动主题和我市土地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专访。
记者:孙晓刚副市长,今年全国“土地日”的活动主题是什么?这一主题有什么意义?
孙晓刚:今年6月25日是第21个全国“土地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25周年纪念日,活动的主题是“土地与转变发展方式——促节约·守红线·惠民生”,这符合科学发展这一主题,符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符合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落实节约优先战略”的指导方针,对整个土地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土地是发展之基,民生之本,是经济社会发展最基本的物质基础,具有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人口众多、人均耕地资源占有量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也是济南市的市情。当前,我市正处于新型城市化和新型工业化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土地需求日益增加,土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服务改善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好服务保障作用。
记者:土地管理工作如何服务和推进发展方式转变?
孙晓刚:土地管理工作将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一是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依靠投资拉动、资源投入、规模扩张的发展模式不可持续,过度消耗和低效利用土地的粗放发展方式已难以为继,必须着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逐步减少经济发展对土地的资源消耗,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二是加强土地调控管理。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提高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用地安排上坚持有保、有压、有控,落实好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三是优化土地市场配置。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反映土地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需求状况的价格机制,进一步完善招拍挂出让制度,引导其他经济要素向高端高质高效行业和产业集聚。四是实行差别化供地政策。优先安排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民生项目用地,严禁“两高一低”项目用地,以土地供给结构调整推动产业结构、要素投入结构和需求结构调整,加快打造现代产业体系。
记者:请问我市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孙晓刚:破解土地供需矛盾,保障全市发展用地,必须努力走出一条节约集约用地的新路子。一要用好增量。统筹安排年度用地计划,严格项目用地预审,严格控制用地规模,确保项目用地符合节约集约标准,防止多占多用土地和超标准占用土地。二要挖潜存量。结合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旧简易楼房改造,大力挖掘老城区土地资源潜力,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水平和产出效益,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三要盘活闲量。目前全市正在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对供而未用、用而未尽的土地,要分类采取处置措施,督促开发利用,拒不开工使用的,要依法收回另行供地。四要提升质量。建立考核奖励机制,鼓励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适当提高建设用地容积率,力促用地单位提高投资强度,最大程度地显化土地价值,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记者:请问我市如何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孙晓刚:保护耕地是一项基本国策,我们要毫不动摇地守住全市549万亩耕地红线。当前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以考核促保护。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纳入各县(市)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由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对考核不合格的地区,暂停其农用地转用和用地报批,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是以建设促保护。大力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高标准开展基本农田建设,重点扶持粮食主产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同时,严格实行耕地“先补后占、占一补一”政策,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三是以执法促保护。始终保持土地执法的高压态势,我市刚出台了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实施意见,全市各级各部门通过严格落实土地执法监管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好全市管地用地秩序。
记者:我们注意到,今年全国“土地日”活动主题之一就是惠民生,请问土地管理工作如何保障和改善民生?
孙晓刚:富民惠民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四大战略之一,也是科学发展的根本目的和内在要求,土地管理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都要放在保障改善民生上。一是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在我市今年的供地计划中,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供应总量占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以上,保障性住房用地数量充足,能够做到应保尽保。另外,上半年我市为抑制房价过快增长,对部分土地采取了“限地价、竞保障房面积”的出让模式,利用市场手段在平抑地价的同时,促进保障房建设的多元化发展。二是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去年,我市出台了新的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统一执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征地需要搬迁农民住房的,统一建设安置房;参加社会保障的,政府承担不低于30%的保障费用。这些政策有效地保证了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认可。三是加快老城区改造提升。自2007年以来,我市棚户区改造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要大力推进城中村和危旧简易楼房改造,坚持尊重民意、改善民生的指导思想,坚持政府牵头、市场运作的改造模式,高标准、高起点搞好规划策划,统筹安排好土地开发,制定完善配套政策,采取强力措施推进改造任务落实,改善广大群众的居住条件,提升省会城市形象。四是积极服务“三农”发展。坚持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方针,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农房建设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加快农村田、水、路、林、村、房综合改造,提升农民生活水平、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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