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济阳县开展“七大行动” 强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日期:2018-08-24

信息来源:济阳县委办公室

济阳县开展“七大行动”
强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营造农村基层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济阳县开展“七大行动”,持续强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铁肩行动”夯实责任。镇(街道)党(工)委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工)委书记每半年听取一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镇(街道)纪(工)委每季度向县纪委和镇(街道)党(工)委报告工作开展情况。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等。
  “清风行动”加强教育。通过主题教育、集中教育、警示教育等形式,针对镇(街道)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管区(社区)、部门、派驻站所、村(居)负责人,着重加强党的宗旨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纪律教育;针对镇(街道)机关、派驻站所其他党员、干部和村(居)“两委”其他成员,着重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筑堤行动”健全制度。健全镇(街道)管干部任前廉政审查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离任审计制度。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村(居)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根据《关于村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履行职责发挥监督作用的意见(试行)》(鲁纪办发〔2015〕8号),建立村级党组织纪检委员管理制度,强化对农村基层党员的监督。健全基层党员干部管理制度,按照《关于在全县开展强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意见(试行)》(济阳纪发〔2018〕5号),抓早抓小,抓常抓长,确保基层干部干净干事。
  “立信行动”规范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肃财经纪律,严禁设立“账外账”,严禁公款私存,严禁违规使用、滞留专项资金等。建立集中统一、便捷规范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居)集体收入资金直接、及时、足额存入镇(街道)农财办管理的村(居)集体专用账户,严禁村(居)负责人私自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审计局等部门加强对镇(街道)村(居)财务的监督审计和服务指导,严格落实审计意见。
  “阳光行动”全面公开。重点公开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等使用情况以及村(居)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情况等内容。以让群众看得懂、看明白为原则,健全村级财务公开制度,解决村级财务公开形式化表面化问题。镇(街道)建立村级财务公开定期抽查制度,纠正问题,堵塞漏洞。
  “春雷行动”强化监督。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农业项目资金、扶贫资金等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对违反规定乱占滥用耕地、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基本农田用途、土地征收征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拖欠、克扣、挪用、侵占、贪污惠农资金和征地补偿款的行为。
  “利剑行动”解决问题。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坚决制止向基层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等行为。重点整治在扶贫开发、环保治理、合村并点、棚改旧改等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严肃查处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案件等。严格落实县、镇(街道)领导定期接访制度,强化工作措施,妥善处理基层利益关系和矛盾。
  (济阳县委办公室)
编辑:姚立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