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槐荫交警为救伤者启动交通救助基金

紧追数月抓获肇事逃逸者

发布日期:2017-11-28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疲劳驾驶撞伤人,驾驶人肇事逃逸。面对无牌无证车辆,以及事故现场不够清晰的监控画面,槐荫交警历时5个月细致侦查,最终将肇事逃逸者张某抓获。日前,槐荫交警对案情进行了通报。
  6月11日5时10分许,张某驾驶机动三轮车沿纬十一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经一纬十一路路口北100米处,撞倒了同向步行的杜某。张某没有停车查看,加速驶离了现场。“杜某被撞击伤到了头部。驾驶人逃逸,伤者又无力支付医疗费,我们为其启动了交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了医疗费。”槐荫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张风礼说。
  调阅监控、蹲点、走访、询问、获取线索、核实线索……经过5个月细致工作,专案组民警找到了肇事逃逸者张某。11月15日,民警在张某经营的摊位前将其抓获。面对民警出示的一份份证据,张某低下了头。事发当天,张某凌晨2点多驾车到南部山区收水果,后又驾车返回市区售卖,疲劳驾驶撞倒杜某,因怕担责,肇事逃逸。
  经伤情鉴定,被撞者杜某属重伤二级。目前,杜某已出院在家休养。张某则将为自己的肇事逃逸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编辑:吴晓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