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阮富仲、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陈大光邀请,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于2017年11月10日至13日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并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五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
访问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国家主席分别同阮富仲总书记、陈大光国家主席举行会谈,并会见了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国会主席阮氏金银。两党两国领导人相互通报了各自党和国家情况,就双边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并就新形势下进一步深化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达成了重要共识。
二、双方对两党两国在探索符合各自国情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上取得的历史性伟大成就感到高兴,一致认为,中越两国是有着悠久友好传统的邻国,都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制度相同、发展道路相近,前途相关、命运与共,各自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和两国友好关系与良好合作对两国都有重要意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和具有本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是符合两国人民根本利益的正确选择。双方将相互借鉴,共同发展,为各自国家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注入新的活力,为人类和平和进步事业作出不懈努力。
中方高度评价越共十二大以来,越南党和国家在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革新、改善社会民生等方面取得的重要成就,衷心祝愿并相信在以阮富仲总书记为首的越南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越南人民将胜利实现越共十二大提出的目标,早日把越南建设成为民富、国强、民主、公平、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工业国家。
越方热烈祝贺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取得圆满成功,高度评价大会在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方面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衷心祝愿并相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领导下,中国人民将继续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朝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迈进,把中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三、双方认为,由毛泽东主席和胡志明主席等老一辈领导人亲手缔造和精心培育的中越友谊是两国人民的共同宝贵财富,双方应共同继承、维护和发扬好。双方将始终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看待和发展中越关系,相互坚定奉行友好政策。双方愿携手努力,牢牢把握中越关系发展大方向,加强战略沟通,增进政治互信,深化互利合作,妥善处理分歧,推动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给两国和两国人民带来切实利益,为促进地区和平、稳定与繁荣作出积极贡献。
四、双方认为,两党两国高层特别是最高领导人保持经常接触,对双边关系发展具有重要引领作用,一致同意通过双边互访、互派特使、热线电话、年度会晤及多边场合会见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保持和加强高层交往的优良传统,及时就两党两国关系的重大问题和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意见。
五、双方认为,中越互为重要邻国和合作伙伴,均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两国发展互为机遇。双方要切实发挥两党高层会晤、中越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等两党两国间交流合作机制的统筹协调作用,重点推动以下领域合作:
(一)密切治国理政经验交流,加强党际交往,执行好2016—2020年两党合作计划,办好两党高层会晤、理论研讨会,深化两党团组交流和干部培训合作,继续加强两党中央部门和地方特别是接壤省(区)党组织交流合作。积极推进中国全国人大和越南国会、中国全国政协和越南祖国阵线之间的友好交流合作。
(二)落实好两国外交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合作的协议,保持两部领导经常接触,继续办好年度外交磋商,加强对口司局交流,实施好干部培训计划,支持对方外交代表机构改善办公和住宿条件并提供相应便利。
(三)加强防务和执法安全合作,落实好2025年前国防合作共同愿景声明,用好国防部直通电话,办好边境高层会晤、防务安全磋商。办好两国海军、海警北部湾联合巡逻和舰船互访等机制性活动,加强两军人员培训合作,深化军队党务和政治工作、医学、联合国维和方面经验交流。发挥好合作打击犯罪会议、战略安全对话机制作用,加强在反恐、禁毒、反假币、打击电信诈骗、出入境管理、边境管控、网络安全等领域合作,开展国内安全保卫、联合追逃等方面的经验交流。推动《中越引渡条约》早日生效。
(四)采取有效措施,共同推动经贸、产能与投资、基础设施、货币金融等领域合作不断取得实质进展。
1.越方欢迎并支持推进“一带一路”倡议,以便促进各国间互利合作和经济联系以及地区互联互通,为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繁荣作出积极贡献,愿同中方落实好业已签署的共建“一带一路”和“两廊一圈”合作文件,在符合各自利益、能力和条件的基础上,尽早确定合作的优先领域、重点方向及具体项目,推进双方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两国全面战略合作提质升级创造条件。
2.用好产能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两国企业对接,实施好确定的重点合作项目,推动产能合作取得务实进展。持续开展投资政策交流,努力改善投资环境,推进符合各自需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投资合作。中方鼓励代表中国先进技术和发展水平的企业赴越投资。
3.共同落实好《中越经贸合作五年发展规划(2017—2021)》,签署并实施重点合作项目清单。推动河内轻轨二号线(吉灵—河东轻轨)项目如期完工。指导双方企业尽快解决合作项目存在的问题和障碍。
4.发挥陆上基础设施合作工作组对提升两国互联互通的作用。编制好陆上基础设施合作交通和能源领域规划。按计划完成老街—河内—海防标准轨铁路项目规划编制。
5.发挥中越经贸合委会及相关合作机制的作用,推动两国贸易投资、经济合作关系深入发展,实现双方互利双赢。促进双边贸易持续稳定平衡发展,落实好《农产品贸易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中方愿扩大自越南进口,优先开展越南乳类及乳制品输华的准入评估工作,加快履行各项法律程序,对越南部分水果开放市场,开展包括大米、木薯在内的农林水产领域合作。在此访期间双方签署的《关于加快推进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框架协议谈判进程的谅解备忘录》基础上,积极商谈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框架协议,带动两国边境地区发展,提升双方互联互通水平。中方宣布完成越方驻杭州贸易促进办公室的审批手续,愿为越南在重庆、杭州贸易促进机构开展工作提供便利。
6.用好金融与货币合作工作组机制,继续探讨研究本币在双边贸易和投资领域的使用,加强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方面的经验分享,继续支持对方金融机构依法在本国开展相关业务。越方宣布原则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设立河内分行。鼓励双方金融机构为条件成熟的合作项目提供融资支持。落实好中方提供的贷款,为使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资金开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项目创造条件。中方将为越方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中方优惠贷款及其他资金提供便利。
(五)推进农业、水资源、环境、科技、交通运输等领域合作。加强在适应干旱和盐碱地条件杂交稻种方面的研究合作。按照双方已达成的原则共识,积极推动落实海上渔业活动突发事件联系热线,妥善处理有关问题,使之符合两国友好关系。在包括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在内的双边和多边合作机制下,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和水资源管理保护和可持续利用领域合作,加强在防洪减灾领域的技术交流与合作。用好中越科技合作联委会会议机制,有效推进联合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家交流、技术转移合作及人力资源培训。推动核安全监管领域合作。为双方促进公路、铁路、水路、航空交通和相关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合作创造条件。
(六)扩大文化、媒体、卫生、民间等领域合作。落实好中越文化协定年度执行计划和文化产业合作谅解备忘录,运营好河内大学孔子学院,推动河内中国文化中心、越中友谊宫尽早投入使用。加强两国媒体交流合作,扩大对两国友好的宣传力度。实施好中越卫生合作执行计划。在此访期间签署有关换文的基础上,加快援越南传统医药学院的可行性研究,早日实施援越南北部地区基础教育、医疗卫生项目。继续办好中越青年友好会见、边民大联欢、人民论坛等民间交往活动。
(七)加强对两国地方特别是边境省区开展友好交流和互利合作的指导和支持,发挥好地方现有机制作用,加强经贸、旅游等务实合作。积极研究加强管理两国边境地区季节性务工人员的措施,保护其正当权益。
(八)发挥好中越陆地边界联合委员会机制的作用,严格落实中越陆地边界各项法律文件,加强边境地区治安、安全管理。加强两国及地方口岸合作,继续推动边境口岸的开放和升格,采取措施提升通关便利化,商讨规范边境地区设关活动,防范打击走私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边境地区的安全和社会秩序。
六、双方就海上问题坦诚深入交换意见,一致同意继续恪守两党两国高层领导达成的重要共识和《关于指导解决中越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用好中越政府边界谈判机制,寻求双方均能接受的基本和长久解决办法。
双方一致同意做好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共同考察后续工作,稳步推进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划界谈判并积极推进该海域的共同开发,继续推进海上共同开发磋商工作组工作,有效落实商定的海上低敏感领域合作项目。双方高度评价北部湾渔业资源增殖放流与养护项目。
双方一致同意继续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DOC),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早日达成“南海行为准则”(COC);管控好海上分歧,不采取使局势复杂化、争议扩大化的行动,维护南海和平稳定。
七、越方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与中国统一大业,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越南不同台湾发展任何官方关系。中方对此表示赞赏。
八、双方同意继续加强在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亚太经合组织、亚欧会议、中国—东盟、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等国际和地区框架内的配合,共同维护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稳定和繁荣。中方祝贺越方成功主办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五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越方祝贺中方成功主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相信这将为各国带来共同利益。
九、访问期间,双方签署了《中越国防部边防合作协议》、《共建“一带一路”和“两廊一圈”合作备忘录》、《电力与可再生能源合作谅解备忘录》、《2017年中越产能合作项目清单的谅解备忘录》、《核安全合作谅解备忘录》、《加快推进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框架协议谈判进程的谅解备忘录》、《关于成立电子商务合作工作组的谅解备忘录》、《确定2017—2021年中越经贸合作五年发展规划重点合作项目清单的谅解备忘录》、《关于人力资源合作开发谅解备忘录》、《关于使用中方援款开展建设传统医药学院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换文》、《银行监管信息交流谅解备忘录》、《关于文化产业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中越卫生合作执行计划》、《中国社科院同越南社科院学术交流合作协议》、《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同越南国家政治真理出版社2017—2022年合作框架协议》、《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同越南记者协会新闻交流合作协议》、《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同越南共产党广宁、谅山、高平、河江省委员会关于开展干部培训合作的协议》,以及一些企业和金融机构间的合作协议。
十、双方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国家主席对越南的国事访问取得圆满成功,为巩固中越传统友谊、深化全面战略合作、促进本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国家主席对阮富仲总书记、陈大光国家主席以及越南共产党、政府和人民所给予的隆重热情友好接待表示衷心感谢,邀请阮富仲总书记、陈大光国家主席再次访华,阮富仲总书记、陈大光国家主席对此表示感谢。
2017年11月13日于河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