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商河县纪委:三管齐下加强谈话函询 用好“第一种形态”

发布日期:2017-07-24

信息来源:济南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今年以来,商河县纪委注重抓早抓小,不断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重用好“第一种形态”,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严格程序,确保规范严肃。《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出台后,及时对标,逐条修订完善谈话函询工作办法,规范谈话函询操作程序,对与谁谈、谁来谈、如何谈、谈什么、谈后怎么办等作出明确规定,推动谈话函询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政治站位,把谈话函询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对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做到每谈必讲,把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必经环节,在讲清问题的同时,还要讲党性、讲政策、讲纪律,切实发挥出谈话函询的效果。

  二是抓早抓小,强化预警预防。通过谈话函询,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咬耳扯袖,让其红脸出汗,防止小问题变成大过错。在开展谈话函询工作的过程中,进一步压实谈话主体,审慎把握“谈”或“函”的时机,持续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较好地落实了“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的监督执纪要求。

  三是谈查结合,注重以查助谈。把握好谈与查的关系,灵活运用,紧密配合,防止谈话函询“轻飘飘”、“走过场”。先查后谈,在谈话函询前开展必要的调查工作,掌握一定的信息量和事实依据,谈起来更加主动、更有底气,也有利于谈出具体问题,避免“空谈”、“泛泛而谈”,还有利于判断谈话函询对象说法的真伪。边谈边查,针对说法含糊不清或存在疑点的,立即同时开展查证,以便于随时调整和确定下一步工作的策略和方向。谈后复查,视情在谈话函询后再调取相关证明材料,与谈话函询对象的说法或提供的情况说明相互印证,不单凭“一面之词”就下结论,提高工作的严谨性。(商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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