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7-21
信息来源:济南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一是建立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区政府对不配合、不支持巡视、巡查、审计、执法检查工作,对巡视、巡查、审计、执法意见和整改事项落实不到位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从健全整改联动机制、严格审计整改问责、加强整改跟踪检查、强化审计整改督查、公告审计整改结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建立健全了纪检监察、公检法、审计部门协调沟通机制,定期研究审计整改工作,通报审计整改情况。
二是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区政府领导每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并将审计查出的预算执行审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纳入市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建立整改督查台账,有力推进审计整改。
三是强化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实行“一把手”整改责任制,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审计整改工作负总责。把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审计整改不到位的,与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拒绝或拖延整改、弄虚作假、屡审屡犯、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被审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跟踪问责。
通过不断加强审计整改工作,严格责任追究,不留死角。破解审计整改难“瓶颈”,真正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不断提高审计的执行力、公信力和影响力。(历下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