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市纪委获悉,4月17日至23日,市委第一至第八巡察组分别召开巡察市城乡建设委党委、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党委等15个市直部门(单位)工作动员会;同时新组建市委第九巡察组,召开专项巡察南部山区贫困村工作动员会。至此,十一届市委第三轮巡察第二、第三批次进驻动员工作全部完成。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十一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分3批对23个市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或“回头看”,对南部山区管委会所辖135个贫困村开展扶贫专项巡察。首批对8个市直部门单位的现场巡察工作已基本结束。4月12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6次会议公布了第二批、第三批共15个被巡察单位和各巡察组授权任务分工,巡察时间为2个月。
市委要求,各巡察组要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盯住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要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着力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问题情况;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章党规党纪执行情况;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专项巡察组聚焦扶贫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按照相关规定,巡察组主要通过个别谈话、问卷调查、明察暗访、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对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将按照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部门核查处理。为广泛听取意见、拓宽发现问题渠道,市委各巡察组公布了多种联系方式,及时受理干部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