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人在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不廉洁司法的行为?您对法院工作有什么好的建议和意见吗?”这是槐荫区法院纪检组对该院一起商事案件当事人进行廉政回访的谈话内容。该案之所以被回访,不是当事人“幸运”,而是因为该案的标的额达到了槐荫区法院制定的廉政回访“标准”。也就是说,除了该案当事人外,凡是达到回访标准要求的案件,纪检组都会逐案进行廉政回访。
近年来,为做好新时期法院廉政建设工作,槐荫区法院在强化日常学习教育、设置廉政监督员、丰富廉政文化等措施的基础上,突出法院工作特点,将目光锁住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变被动为主动,建立重点案件廉政回访制度,对发回重审、改判、再审或标的额大、当事人反映强烈或社会广泛关注等类案件,由纪检组牵头,联合审判管理部门,通过电话回访、网上约谈或直接上门的方式,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廉政回访。凡是反映法官有违法违纪情形,经调查属实的,坚决“零容忍”,从严查处。对来信来访中,反映法官有违纪问题,经过反复调查,确不属实的,及时公布调查结果,恢复法官名誉,确保干警安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