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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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区档案馆紧跟高新区机构改革进程,着力加强对涉及改革的各部门、各园区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采取四项措施,确保在机构改革进程中做好档案收集工作:一是对机构改革中撤销、合并单位的各门类档案严把案卷质量关,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原单位及时整改,确保撤销单位不出现档案工作遗留问题。二是及时与新成立机构建立业务指导关系,明确档案人员、制度建设等要求,帮助新机构建立档案工作体系。三是及时开展新成立机构档案业务培训。采取上门服务、现场示范等方式及时解答档案收集、规范整理等相关问题。四是为促进新建单位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档案工作整体水平,及时将新成立机构列入检查指导、年底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