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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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我市“档案利用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成果,市档案局近日印发《实施意见》,在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中开展档案利用“群众满意服务窗口”创建活动。
开展“群众满意服务窗口”创建活动的目的,是在全市档案系统进一步深化“便民、规范、高效”的服务意识,打造“办事高效,服务优质,行为规范,群众满意”的档案利用服务窗口,更好地服务我市“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大局。活动包括动员部署、自查整改以及验收评比等阶段,到11月底基本结束。市档案局届时将专门组织验收小组,对参与创建的窗口进行实地检查,并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12345市民服务热线、日常抽查、现场服务满意度评价、群众意见反馈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符合创建标准的窗口单位及个人,由市档案局分别授予“档案利用群众满意服务窗口”和“档案利用群众满意服务能手”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