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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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我市召开市级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协调会,就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市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济厅字[2013]25号)精神,协调做好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市委副秘书长张景欣参加会议并讲话。市档案局局长王玉玲通报了制定《意见》的有关情况和市档案局前期所做的相关准备工作。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市纪委办公厅分管主任及秘书处长,市档案局分管局长及有关处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市纪委五大办公厅作为全市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主要组织协调部门,要高度重视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率先按照《意见》要求抓好落实,为各级各部门做出榜样;要与市档案局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切实做好市级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凡涉及《意见》规定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要在草拟活动方案和会议通知时,将市档案局列为参与单位,在通知新闻媒体参加的同时通知市档案局派员参加,并为市档案局做好活动现场拍照、录像工作提供相应的保障条件。市档案局要落实人员、设备和车辆等保障条件,按时参加重大活动,并高标准地做好活动现场拍照、录像和相关资料收集工作;同时,做好拍摄资料的编辑、整理和保管工作,确保能够及时提供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