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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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民办教师历史遗留问题,山东省教育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对2002年12月31日以前曾在农村公办中小学(含农村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上连续工作1年以上(含1年),离开教师岗位后没有再被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录用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以及上世纪六十年代初下放的公办教师等进行调查摸底。
随着章丘市调查摸底工作的展开,6月份以来,大量原民办教师陆续到市档案馆查阅相关档案。由于这些老教师离、退职年代久远,个人情况复杂,查阅工作存在较大难度。市档案馆工作人员根据馆藏档案情况,耐心细致地为他们查阅了章丘市教育局全宗200余卷,其中的民办教师登记表、民师整顿花名册等相关档案材料在确认民办教师及代课教师的工龄情况、下放人员情况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佐证作用。截至目前,市档案馆已接待查档民办教师400多人,高峰期一天30多人次,出具证明400余份,有力地保障了这项民生工程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