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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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年底档案工作情况统计表明,我市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参加评估率达到90%以上,优良率达到70%以上。我市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档案规范化管理普遍上了一个新台阶。
为贯彻落实《济南市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我市自2010年开始着手启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档案规范管理、科学利用工作。2011年,在制订评估办法和标准、进行试点的基础上,这一工作在全市各县(市)区全面展开。今年,各县(市)区档案局、人社局按照评估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指导,全程服务,大力推进,使全市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档案管理评估覆盖率达到了90%以上。市社保局社保档案工作顺利通过全省验收,达到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