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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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档案法》、《山东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依法监管,促进全县档案法制建设和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济阳县档案局与县人大法工委、县政府法制室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一听、二看、三议、四反馈的形式,对全县83个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2012年度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了行政执法检查。
从检查结果来看,全县基层单位档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依法治档观念得到加强,主要表现:一是各单位领导对档案工作都十分重视支持,档案工作“有场所、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二是档案基础业务建设较为扎实,符合《机关档案工作条例》和《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要求。三是档案保管保护条件明显改善,能够满足档案安全保管保护的需要。四是专兼职档案人员尽责履职,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单位存在领导重视不够、文件材料归档不及时、保管保护条件较差等问题,经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大多进行了整改,复查情况良好。这次“拉网式”检查,提高了单位领导对档案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了档案人员的责任心,促进了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建设,有力推动了全县各级各部门档案工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