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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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转发<市档案局、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关于加强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标志着我市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建设从此步入整体推进、规范建设的发展轨道。
今年5月,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问题,对建立食品安全诚信档案提出了要求。市档案局立刻行动,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与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共同起草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建立覆盖食品安全监管、生产、流通全过程的信用档案资源体系,健全完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规范化管理体系,加强对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管理的评估考核和依法监管,并规定今后食品生产企业评估定级要实现档案管理“一票否决”制,如果食品生产质量信用档案管理不合格,不能定级和晋级。
这是市档案局服务大局、服务中心、关注民生的又一重要举措,也是在全省甚至全国率先破解食品安全保障难题的一个新的积极探索,必将为促进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和生产、加工、销售全过程管理提供依据和支撑,为真正实现食品安全目标奠定有力基础。为贯彻落实好《意见》精神,市档案局将于明年在全市开展“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建设年”活动,从食品安全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和食品仓储流通三个环节入手,强化监督指导,探索总结经验,全面推动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工作的开展,力争用三年的时间实现全市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体系建设规范化,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维护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合法权益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