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我市启动民生档案信息共享服务平台

就地查询 跨馆出证 首查负责 全市通办

发布日期:2012-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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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日,“济南市民生档案信息区域共享服务”启动仪式在龙奥大厦举行,省档案局副局长王宪东出席仪式并讲话,市人大副主任宋玉国、市政协副主席李好臣出席仪式。市档案局局长王玉玲介绍了民生档案信息区域共享服务的筹备情况和发展前景,全市12个国家综合档案馆共同签订了民生档案信息区域共享服务公约,正式启动了全市民生档案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从今以后,我市市民查阅本人的婚姻、知青和招工等可公开查阅的民生档案信息,只要相关档案已经移交到档案馆,无论到我市哪一个县(市)区档案馆,都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查阅,并可以免费异地开具档案证明。
开展“民生档案信息区域共享服务”,是我市档案部门关注民生、服务群众的一项重要举措。一个时期以来,社会各界对民生档案的需求越来越多,特别是婚姻、知青、招工等档案信息,是查阅利用的重点。但是,由于区划调整,住房变动和个人工作岗位的变化,有许多市民不知道自己的档案信息存放在哪一个档案馆,经常是到处咨询,往返奔波,查阅起来非常不方便。“民生档案信息区域共享服务”之后,市民将不再为此困扰。
目前,通过“民生档案信息区域共享服务”,市民可以查阅我市12个国家综合档案馆的知青、招工、婚姻等13个门类民生档案的230余万条目录信息。为保证各级档案馆统一行动,服务到位,全市12个国家综合档案馆签订了“服务公约”。广大市民只要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我市任何一个国家综合档案馆,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即可远程查阅有关档案信息。各档案馆之间实行首查负责制,无论档案原件保存在哪一个档案馆,均由“首查档案馆”负责与其他档案馆联系并办理查阅,不得推脱和无故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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