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9日 星期四

市档案局部署“六五”普法工作

发布日期:2011-11-07

信息来源:

 日前,市档案局正式印发《济南市档案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对全市档案“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部署。
《规划》根据全国、全省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总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六五”普法工作精神,明确了全市档案“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以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学用结合、普治并举,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等“五个坚持”的基本原则。
“六五”普法期间,我市各级档案部门将针对档案系统内部与外部、以及不同行业、领域和普法受众群体的不同,重点从五个方面开展档案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学习宣传与国家档案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档案法律法规在档案事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二是学习贯彻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提高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服务社会的能力;三是做好涉及民生等领域档案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普及,体现档案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的服务作用;四是深入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强化社会宣传效果;五是加大档案行政执法力度,提高档案管理部门科学规范执法监督的工作水平。《规划》要求我市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注重“六五”普法与档案法治实践相结合,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探索依法行政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及时总结经验,按照国家和省档案局的要求,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乡(镇)”等创建活动,通过“六五”普法,普治并举,促进全市社会档案法治意识和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推进我市依法治档进程,为“十二五”时期我市档案事业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和有效法治保障。
《规划》还就“六五”普法的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做了具体部署。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