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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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市档案局副局长张建中带队的考核组,按照《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规定,对济南市公安局所辖公交分局、长清分局、消防分局2011年度机关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通过认真严格的实地考察和综合评议,考核组认为:三个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健全,各项业务建设规范,保管保护设施设备健全,达到了山东省档案管理省特级标准,同意上报省档案局核查批准。至此,济南市公安系统已有市局、历城分局、历下分局、商河县局、章丘市局、平阴县局、公交分局、长清分局、消防分局等9个档案室达到“省特级档案室”,成为全省市级公安系统拥有“省特级档案室”最多的公安局。其中,消防分局还是全省消防部队第一个通过“省特级档案室”考核的单位。
市公安系统机关档案工作取得的成绩,与市公安局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是分不开的。近年来,市公安局指挥部坚持把加强档案管理和升级工作作为“三基”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通过加快公安档案管理升级达标步伐,全面提升我市公安机关档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数字化水平。主要做法,一是从营造良好的升级氛围入手,加强指导,严把质量关,全面提升全系统各级档案室的室藏档案质量水平;二是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完善档案保管保护和信息化设备,为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开发利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指挥部档案管理处及时为所属单位安装先进的档案管理软件,加快对库存纸质档案的机读目录和全文数字化转换进程,极大地方便了档案利用。